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玉香 发表于 2020-4-3 11:08 此绝按新韵(仄起首句押韵),但“野,落“二字应平声。个见。
张太秀 发表于 2020-4-3 12:45 【一三五不论,二四六分明】,只要不犯孤平和尾三平,第一三五字可以不拘平仄吗? 版主;我任教‘’高 ...
玉香 发表于 2020-4-3 14:52 我已申明是个见。你又未注明"新韵"(诗词吾爱检测)的。 我也是初学者,不是诗评家,对诗词一知半解!不会 ...
张太秀 发表于 2020-4-3 15:12 版主;您好。是自愿行为,无偿服务,所以很尊敬您。您是个见,我也是商榷,只希望我做的不当之处,只管明 ...
玉香 发表于 2020-4-3 17:05 谢谢理解!我们一起互研讨,共同分享!祝你创作愉快!
玉香 发表于 2020-4-3 11:08 一贯要求发诗帖,凡是新韵要注明,否则会引起误读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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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MT+8, 2025-2-7 23:5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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