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坪人 发表于 2023-9-24 22:13 能成就幸福和睦的一家人也是不易,尤其是婆媳相处,但您做到了。赞赏长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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潇湘翁 发表于 2023-9-25 09:35 好一个明事理的婆婆,大赞!
红红的太阳 发表于 2023-9-25 10:07 赞美晴岚老师对媳妇的体帖。如果做婆婆的都像您一样善解媳意就不会有家庭纠纷。 我和二个儿 ...
池鱼思故渊 发表于 2023-9-25 11:53 将心比心,说得好。媳妇出阁前在家里也是父母的宝贝闺女呀。 我儿子三十岁了,还不谈女朋友 ...
铁歌 发表于 2023-9-24 18:51 这么省心的儿媳是你们的福气,从嫁给你儿子那天起就是亲人了。祝你们一家幸福永远!
晴岚 发表于 2023-9-24 20:15 如果,真要儿子承担责任,按照美国的法律,丽萨的儿子会有赡养丽萨的义务吗?
晴岚 发表于 2023-9-24 20:13 你是好女儿,好妈妈。我以前也是,尽可能自己带儿子,不要婆婆带。 以前的老人真是会吃苦耐劳,一个个孩 ...
彩色风筝 发表于 2023-9-26 11:37 现在女孩可金贵了, 要抓紧了,女孩少男孩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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