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帖最后由 闲鱼野鹤 于 2026-3-26 17:00 编辑
这一场火灾怎么定性 2007年9月13日在扑救 我地喜福门木门厂火灾。二名消防员当场牺牲。 警事立即层层上报,当时的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某得知事情后,发不慰问电、并立即派来送来花圈,挽联上称烈士。 中央已经定性,要将整个事情上报,怎么上报? 县政法委召集相关的消防人员及政法干部,先请当时的消防人员回忆前后经过。 消防大家立即出动二辆消防车,很快将木材部火扑灭。 当消防车准备往回走时,发生了事故: 在交流中,消防人员说:我们准备回来,教导员去河边洗手,想不到河水中有电,是木材经营着火后烧断上面经过的农村电源,那年轻的消防员看到教导员跌落河中,去伸手拉他,结果也触电身亡。 火灾不大,可带来的事故可大了。 其实在场的消防人员也证明这一点。 在讨论中,有政法干部说,教导员是身经百战的老消防员,在灭火前先该排除可能产生再生次事故中的责任。说明副教导员处事不当,虽然已经牺牲,可他对牺牲自己一定的的责任…… 大家各抒已见。 最后某领导说:消防本身是有随时发生危险、更有可能人员伤亡、牺牲;对他们的牺牲我们深表惋惜,我们要对他们家属做好慰问与按政策做的优抚工作。一位副教导员身先士卒带头上火线,就是英雄,我们向他们学习。 既然中央已经定性,我们要认真上报。 最后,经县领导与上级公安部门统一为: 消防大队副政治教导员兼中队政治指导员,武警上尉警衔。在火场架空高压线突然断落的危急关头,他奋不顾身推开身边的战友,自己却不幸触电牺牲。 年仅20岁的战士也一同壮烈牺牲(独子),他们都是英雄,是和平年代的杰出代表…… 最后副教导员被追授荣誉:公安部追授“模范消防警官”称号;那20岁的年轻战士被追授“杰出消防战士”荣誉称号。 向英雄致敬!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