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帖最后由 闲鱼野鹤 于 2026-5-25 20:58 编辑
双赢的好事 1995年夏天上午,老家的一位负责企业的副乡长打我电话说,下午他们有事来找你帮忙。 我说:我等在办公室,你们来吧。 下午,按约他们来了三人;姓陆的副乡长、乡信用社陆主任、跃进大队杨支书。 他们坐下,为他们每人泡的茶。 我问陆副乡长有什么事? 他说:“跃进大队企业明天到设备,还需要7万元钱,想向你们单位借,时间一年”。 我略沉思了一下,为他们点上一支烟。 信用社陆主任说:“这样吧,用第三方委托借款”。 我问他:“手续怎么办”? 他说:“我们签三方协议。你们借给我们信用社、信用社借给跃进大队……” 我问:“哪怎么还款”? 陆主任说:“跃进大队还给我们、我们还给你们单位”。 我再问:“万一跃进大队还不了钱怎么办”? 这是陆副乡长说:“这个忙你一定要帮,已经没有办法了”。 我说:“我们在一口锅吃了七年饭,我当然要帮、关键是把事情做得妥当”(1981年我调出家乡的公社)。 这一说,下面答不上话来了。 我问陆主任:“你们信用社是不是有规定:凡收进存款后,有70%的贷款指标”? 陆主任说:“是的,现大家要贷款,只有收到存款才有贷款额度,比例是70%”。 我说:“那好办、还用什么三方协议贷款”? 他问我:“怎么办”? 我说:“县规定;政府部门只能开一个帐户,我们是开在农业银行,接受县财政局、审计局、县纪委监督,存款利息只能是活期;现存你们信用社50万元,定期一年,那你有35万元贷款额度,跃进大队的事也就解决了”。 陆副乡长高兴得跳起来:“下面的企业贷款我们一直没办法,这样太好了”。 我立即叫来单位出纳,你们一起去办吧。 为什么是双羸:一是解决家乡的大队企业急用资金、二是我单位的存款利息相对高了。
|